世界头条:黑龙江近日正式实施10项环保领域地方标准

近日,黑龙江正式实施10项环保领域地方标准,包括5项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分别针对水质和土壤监测。

标准号

标准中文名称


【资料图】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地区

DB23/T 3314—2022

黑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风险筛选指导值(试行)

2022/7/7

2022/8/6

黑龙江

DB23/T 3313—2022

黑龙江省生态系统遥感野外核查方案设计指南

2022/7/7

2022/8/6

黑龙江

DB23/T 3312—2022

水质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监测技术规范

2022/7/7

2022/8/6

黑龙江

DB23/T 3311—2022

土壤镉元素监测技术规范

2022/7/7

2022/8/6

黑龙江

DB23/T 3310—2022

水质总氮监测技术规范

2022/7/7

2022/8/6

黑龙江

DB23/T 3309—2022

水质醚类化合物监测技术规范

2022/7/7

2022/8/6

黑龙江

DB23/T 3308—2022

土壤阿特拉津监测技术规范

2022/7/7

2022/8/6

黑龙江

DB23/T 3307—2022

建设用地土壤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2022/7/7

2022/8/6

黑龙江

DB23/T 3305—2022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系统设计技术指南

2022/7/7

2022/8/6

黑龙江

DB23/T 3302—2022

切割作业噪声测量试验方法

2022/7/7

2022/8/6

黑龙江

《水质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监测技术规范》规定了水质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监测过程中的采样技术要求、分析技术要求、质量控制要求、监测记录及注意事项等技术内容。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污水中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的监测。依据该文件,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的分析方法按照HJ 630的规定执行。

《土壤镉元素监测技术规范》(DB23/T 3311—2022)规定了土壤镉元素监测过程中的采样技术要求、分析技术要求、质量控制要求、监测记录和注意事项等技术内容。适用于区域土壤背景、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污染事故土壤中镉元素的监测。依据该文件,土壤镉元素的分析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按照GB/T 17140执行;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按照GB/T 17141执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按照HJ 803执行。土壤干物质 和水分含量的分析测定按照HJ 613的规定执行。

《水质总氮监测技术规范》(DB23/T 3310—2022)规定了水质总氮监测过程中的采样技术要求、分析技术要求、质量控制要求、监测记录及注意事项等技术内容。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污水中总氮的监测,也适用于冰中总氮的监测。依据该文件,总氮分析方法按照HJ 636、HJ 667、HJ 668、HJ/T 199的规定执行,涉及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分光光度法等分析方法。含悬浮颗粒较多或颗粒粒径大于250 um的水体不宜选用HJ 667、HJ 668。城市下水道污水和污水处理厂污水宜按照CJ/T 77的规定执行,采用蒸馏后滴定法测定。

《水质醚类化合物监测技术规范》(DB23/T 3309—2022)规定了水中甲基叔丁基醚(甲基特丁基醚)和多溴二苯醚监测过程中的采样技术要求、分析技术要求、质量控制要求、监测记录和注意事项等技术内容。适用于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污水中甲基叔丁基醚(甲基特J基醚)和多溴二苯醚的监测,也适用于冰中甲基叔丁基醚(甲基特丁基醚)和多溴二苯醚的监测。依据该文件,甲基叔J基醚按照GB/T 5750.8的规定执行;多溴二苯醚按照HJ 909的规定执行,采用气相色谱-质谱法。

《土壤阿特拉津监测技术规范》(DB23/T 3308—2022)规定了土壤阿特拉津监测过程中的采样技术要求、分析技术要求、质量控制要求、监测记录和注意事项等技术内容。适用于区域土壤背景、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污染事故土壤中阿特拉津的监测。依据该文件,土壤阿特拉津的分析测定按照HJ 1052 的规定执行,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样品中目标化合物保留时间与标准溶液中目标化合物保留时间的相对偏差应控制在土5%以内。必要时,采用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对目标化合物进行定性确认。土壤干物质 和水分含量的分析测定按照HJ 613的规定执行,采用重量法。

关键词: 监测技术 规定执行 质量控制

来源:化工仪器网
编辑:GY653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本网站将尽力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性及可靠性,读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并对任何自主决定的行为负责。本网站对有关资料所引致的错误、不确或遗漏,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中的网页或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存在不实内容时,应及时向本网站提出书面权利通知或不实情况说明,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或不实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尽快联系相关文章源头核实,沟通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链接。

  • 相关推荐

相关词